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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开收罗看法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2日,可通过纸质或传实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,脚踏实地、来由充实。小我须说明实正在姓名、单元及联系体例;单元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《福建省2021-2023年地方财务资金农机购买补助机具补助额一览表(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调整品目)》(对外收罗看法稿)及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务资金农机购买补助机具补助额一览表(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调整品目)》(对外收罗看法稿)公开收罗看法的通知。
按照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2021-2023年农机购买补助实施指点看法〉的通知》(农办计财〔2021〕8号)、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2021-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地方财务资金最高补助额一览表〉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21〕5号)等相关要求,按照补助机具动态调整,有进有出等要求,按法式研究制定了《福建省2021-2023年地方财务资金农机购买补助机具补助额一览表(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调整品目)(对外收罗看法稿)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务资金农机购买补助机具补助额一览表(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调整品目)(对外收罗看法稿)》,现向社会公示公开收罗看法。